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能源审计服务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能源审计服务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我院拟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崇信院区进行能源审计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能源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NYZBB-ZWK-2025007
三、报名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按要求独立进行投标,不得围标、串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5.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评比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请下载附件),请各报名公司根据评分标准准备相关文件:
1、要求按评分项顺序排列文件;
2、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的,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基本情况:
崇信院区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占地面积137782m2, 建筑面积165368m2, 业务用房 101530m2(其中医疗用房建筑面积78704.09m2) , 病房净使用面积15506.31m2,编制床位数1539张。
审计目的:为后续能源托管服务提供依据。
六、项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要充分考虑后续为能源托管服务提供依据):
1、能源审计服务内容
本项目依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2014)要求,应完成以下内容:
(1)单位概况
单位基本情况、建筑物概况、能源资源利用总体情况,以及主要能源资源利用系统情况。
(2)能源资源管理状况
审阅单位能源管理文件,核查单位能源资源管理的机构及职责、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能源资源管理的成效与问题。
(3)能源资源计量及统计状况
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主要内容是检查各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包括各能耗消费品种总计量、分项计量与能耗监测情况,通过现场查看验证能耗数据、分项计量器具是否运行稳定、是否计量准确。
(4)能源资源消费指标计算分析
审计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的种类、来源及其流向,能源资源消费指标的构成与定义,计算数据来源,指标计算结果分析。按能源资源种类分析单位基准期至审计期各年度、月度实物消费量,分析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年度变化趋势、季节变化因素和特点;计算、分析建筑总能耗,将建筑能源消耗量统一折算为标准煤耗量,计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等能源资源消费指标,并依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DB45/T 2360-2021)、《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进行对标。
(5)建筑及主要能源资源利用系统分析
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及运行台账资料,检查节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对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公共机构主要能源资源利用系统构成、设备配置与运行情况,开展建筑室内环境及主要能源资源利用系统性能现场测试,分析系统存在问题。审计范围包括: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系统、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用水系统、车辆交通系统以及电梯、食堂、信息机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用能系统。查找设备、系统运行存在问题,审查淘汰在用设备、现场检查运行制度、文档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能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节能效果与节能潜力分析
审计单位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已取得的成效,对单位基准期至审计期内完成的节能技改项目进行汇总分析,核算节能技改项目已取得的效果(节能量、减排指标)。确定比较基准值,计算单位审计期的节能量和节能率,并对单位节能指标的分解、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节能途径与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方案。结合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能源资源利用系统存在问题,全面分析单位可利用能源资源基础条件,测算单位节能潜力,并从管理、技术两个途径提出合理的节能改造建议方案。
(7)编制能源审计报告
能源审计报告应符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2014)要求。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形成的能源审计报告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公共机构意见,被审计公共机构应当自接到能源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做相应修改,送达采购人。
2、能源审计工作要求:
(1)审计周期:基准期:2022年1月~2024年12月;审计期:项目周期(30天)。
(2)审计深度要求:掌握单位用能总体情况,分析总能耗及供暖、空调、照明插座、动力等分项能耗,对建筑围护结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潜力分析。
(3)能耗数据分析要求:分析审计期内项目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4)确定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模式的基准能耗值;并基于医院实际,分析医院人员、设备的变动可能给用能和能源托管的基数带来的影响,且给出因人员、设备变动后调整基准能耗的建议的计算方法;提出节能改造方向建议。
(5)如实施过程中,发现确定的基准能耗值不利于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供应商应协助甲方重新确定基准能耗值。
(5)开展审计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6)交付标准为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报告装订打印纸质提交,并附电子材料。
3、项目完成时间: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30天完成审计工作。
4、报价要求:包干价,完成能源审计服务,提交合格成果文件。
七、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会的公司报名后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应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报价、服务方案、完成时间、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所有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八、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at]163[dot]com)。邮件标题“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内附件标题需与邮件标题一致,报名材料须含授权委托代理人手机联系方式。
九、联系人: 蔡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十、报名及递交参会材料时间: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4月7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在报名后将参会资料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4月7日17:00时前)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南溪山医院家属区18栋1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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