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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0:41 本文来源: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我院拟对南溪山医院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院内遴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YZBB-ZWK-2024033

三、报名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按要求独立进行投标,不得围标、串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近1-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利益冲突条款

律所严格遵守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并承诺:在询价报名之前,不存在以采购人为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的情形;且将不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五、服务项目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常态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院方相应的制度设计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参与设计组织架构及管理层架构。

2、对院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3、协助院方订立或完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院方章程、内部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意见。

4、解答法律咨询,告知院方新颁布的或与院方的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其他法律文书;修改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

6、开展普法宣传,协助院方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普法培训:拟按我院具体需求,协议约定每年度不低于4次的全院普法培训会(必要时可采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

7、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负责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8、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调解。

9、代理院方参与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10、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1、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12、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二)各类诉讼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院方参与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2、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案件。

3、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5、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三)服务期限:1年。

(四)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五)报价方式:

1、每年顾问费(按年度包干:  XX元/年)。

2、各类诉讼案件具体收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相应折扣优惠XX%。

六、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公司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必须含有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服务方案、公司业绩、售后服务承诺、项目报价、履约能力、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请按附件:评分标准的内容及顺序准备参会材料)。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七、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箱(nyztbglbgs[at]163[dot]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内附件标题需与邮件标题一致,报名材料须含授权委托代理人手机联系方式。

八、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7592156  

九、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  17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0月9日17:00前)将参会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家属区2栋1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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