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山医院安保服务院内需求调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安保服务院内需求调查公告
我院拟聘请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安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NYBWK-2024012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及《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的指挥,按规定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及考核。派驻人员与医院不存在劳务关系,应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双重管理,医院保卫科是业务管理的部门。
2.保持人员的稳定,调换人员应事前告知医院保卫科,并将人员的基本情况、《国家保安员证》向保卫科提交一份备案。
3.工作时间包含周末和节假日,由供应商自行协调,合同期内不另行支付费用。不得出现无人执勤情况,吃饭等时间由保安员内部自行协调,但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4.派驻人员要求:本项目保安员要求配置不低于38人。保安员年龄要求在18岁至50岁之间,男性占大于比80%。每位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国家保安员证),6名保安需持中级国家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初中以上文化学历,有很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采购人有权增减保安岗位,并根据成交价格增减相应费用。一旦所聘用保安因年龄持证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按每月5%-15%比例扣罚服务费。
5.供应商派遣至采购人的安保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提供统一的保安服装。供应商应当与保安员建立合法用工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供应商派驻的安保人员在采购人保安区域内因突发疾病等工作或非工作原因受伤或死亡的,由供应商依照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处理。采购人不因合同的签署对供应商员工承担任何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
6.供应商派驻的保安人员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承担。
7.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因供应商安保人员的旷工、缺岗、脱岗、失职、被投诉、值班抽烟、酒后上岗、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处罚100元/次:被上级部门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上述不良行为或被医院院领导检查通报批评者,处罚200元/次。造成医院发生侵权事件或造成医院损失和影响的,供应商应足额赔偿和消除影响。
8.供应商派驻人员因伤病、突发事件等不能坚守岗位(或到岗)的,供应商自行调配有资质的人员到岗执勤,并向医院报告,调人员必须3天内到位。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疾病、人身伤亡等意外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和支付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9.供应商应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人身、财产的各类事故发生。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消防或治安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理。因供应商或其安保人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医院保卫科不定时对供应商保安员进行工作监督,对未按医院要求执行的保安员,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通知供应商,第三次要求供应商更换保安人员。
11.对医院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处置,并报告保卫科及公安部门,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医务人员安全时,外聘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防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维护医院财产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12.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要求,因供应商派驻人员泄密导致患者或医院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及相关派驻人员责任,供应商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13.完成保卫科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服从保卫科的临时工作内容。
14.医院保卫科每季度开展外包保安工作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是否按要求执行、是否有投诉、着装整齐、服务态度等。针对调查表中的问题,要求外包公司马上进行整改,屡次出现同一种问题,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产生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本项目服务时限:两年。
16.报价要求:每人每月单价:XX元/人/月,人数:XX人,每月总价:XX元。突发事件加派人员费用:XX元/人(4小时)。
注:报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费用,请自行考虑服装、器材、加班费等,我院不另行支付费用。
五、参会资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会的公司先在邮箱报名,报名后立刻准备参会文件,参会文件应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公司介绍、服务方案、服务人员设置(年龄结构等)、服务承诺、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参会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参会人员要熟悉业务,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所提交参会资料恕不退回。请按要求准备参会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注:本次会议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会议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最终是否采购,视医院实际情况而定。
六、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保卫科办公室邮箱(nxsyybwk@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及公司名称。
七、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773-3834134
八、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在报名后将参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住院部9号楼1楼)。
九、现场勘查:如需现场勘查请联系保卫科。电话:0773-383413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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